,“宝贝,哪……哪疼?”
单岑看着他的表情,突然觉得似曾相识。
因为上学早,他们认识时,才十六、七岁。
那时候的林陆阳光帅气,像个小太阳一样,发着炙热的光,每天都活得恣意任性,在他的眼中看不得任何的阴暗,只有非黑即白。
有一次,他被从聪和尤旭贤他们拉去一个酒吧参加社团聚会,林陆去接他,刚好碰到几个喝醉的酒鬼拦住一个姑娘,不仅动手动脚,言语还颇为轻挑。
林陆当下就撸起袖子上去,直接干。
一挑四也不在怕的。
拦都拦不住。
但酒鬼虽然没什么战斗力,但胜在人多。
一拳难敌四手。
他只能上去帮忙。
后来还是从聪带着人赶出来才平息了事情。
他在帮忙时不小心被蹭了一下手背,掉了一块皮。
伤不严重,就是血流得有点多。
林陆当时的表情就像现在这样,想碰一碰他,又怕弄疼了他,破了皮的嘴角紧紧的抿着,英挺的眉毛纠结在一起,那双总是发着光的眼睛也暗淡了下来,染上的担忧的情绪。
用从聪当时的话说,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被人捅了。
从那之后,林陆再也没有在他面前动过手。
他说,他再也不想因为他的原因让他受伤,因为哪怕是他掉一根头发,他都心疼。
不过后来,林陆接手了公司,性子变得越来越沉稳,处事也越来越得心应手。再遇到同样的事情,他会让人护住姑娘,然后报警处理,冷静的处理方式仿佛教科书般。
可活在单岑记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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