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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boss同归于尽[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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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勒维斯·罗格里斯是林柘的前男友。
    一个,又作,又难缠,并且脑子有病的前男友。
    勒维斯和林柘是大学校友,比他低一届,两人在大三时迅速看对眼坠入爱河,本科毕业后,林柘选择继续攻读学业,勒维斯则回去继承了家族产业。
    半年前,勒维斯听从家族的安排,和一位门当户对的女性订了婚,却还想同时和林柘保持地下情人的关系。
    林柘知道真相后果断选择了分手,但勒维斯仍旧不愿放手,对他纠缠不休。
    为了和勒维斯划清界限,林柘开始了一段新的感情,但就在和那男孩确定关系的第二天,勒维斯竟然派人撞断了他的腿。
    林柘跑到北极科考站来,有一部分原因也是为了躲勒维斯。
    结果这家伙早不来晚不来,怎么偏偏就在他顶替了林柘,做任务的时候来了!
    顶着众人八卦目光的洗礼,罗城硬生生把像膏药一样贴在自己怀里的勒维斯撕开。
    查理好奇地问:“林,你和小罗格里斯先生认识?”
    勒维斯整了整西装,好整以暇地看着他笑。
    罗城强行扯了扯嘴角,说:“大学校友。”
    勒维斯笑眯眯地补充:“是很谈得来的好朋友哦。”
    啊,真的好烦人。
    罗城讨厌可能对任务造成影响的任何不定因素,而勒维斯就是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出状况的不定时炸/弹。
    勒维斯·罗格里斯的独占欲和掌控欲强到变态,曾经的林柘在和他恋爱的时候,也常常觉得窒息——一得知勒维斯背着他订婚就果断分手,其中也不乏林柘实在受不了这样下去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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