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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吃瓜她进娱乐圈却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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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把吉他。
    她坐在高脚凳上,捏着话筒,语气低淡:“没什么准备,唱个新歌吧。”
    《梦沼》还没有正式发布,但时间也就这几天了,节目录制和播放有延迟,倒也不需要太担心这个事情,反而能当新歌首唱。
    几个在等新歌的乐评人都是眼睛一亮。
    莫默捏着吉他,垂眸,缓缓唱道——
    “永别之日
    赤脚行走于月升之地”
    要看一个人的唱歌技巧,在伴奏最单调的时候最直白。
    唱一首新歌的时候更是如何。
    她的咬字、气息和转音都熟练又精湛,自然而然地将所有人带入了这一场梦中。
    莫默在唱歌,也在诉说。
    诉说着一个异乡人的旅途,和一个奇幻悠远的梦境。
    她让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
    让整个带了疲倦和浮躁的现场,安静了下来。
    结束时,人们因为她的一声“谢谢”,才迟迟“醒来”。
    霍斯维感慨:“你唱歌给人的诉说感真的很强,有的时候我们说技巧很好的人未必有情感,当两者占尽还会让人忽略了运用情感……但我觉得,你的情感甚至能超越你那些非常高级的技巧。”
    观众现场投票,整个过程只有三分钟。
    “你现在紧张吗?想过自己新歌输了该怎么办吗?”临时的主持人最后看到成绩准备公布时,问了莫默一句。
    莫默平静道:“输了,刚好可以考虑下这歌就不用发了。”
    台下又是一片笑声。
    “那恭喜你,可以发了。”主持人也笑得不行,然后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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