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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懒癌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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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忙碌中竟是没有多少时间想小狼狗,姚晨穿着朴家送的衣衫,用着朴家借的书本,吃着朴家赠的补品,陷入了沉思。
    他不会因为懒而接受别人亲近,否则那不是懒,而是放浪,是下贱。
    他也不会因为怕麻烦而拒绝一段感情,否则那不是怕麻烦,而是懦弱卑怯。
    说到底,还是喜欢。
    只看有几分喜欢。
    初恋嘛,酸酸甜甜,三分喜欢七分悸动,或许刻骨铭心,或许转瞬即逝。
    而相知相守,平淡如水,却回味悠长,这要许多许多的喜欢,沉淀下来,融成生命的一部分。
    姚晨也不知道他们两人能走到哪一步。
    但他不会因为不知道,而断绝未来全部的可能性。
    毕竟还没骑过,怎么知道小狼狗不好用?
    他待朴嘉言,仅当他是朴嘉言,不是朴家独子,也不是房相曾孙。
    他们彼此亲近,互相陪伴,双方都从中获得了快乐和幸福。
    说不定哪天这种快乐和幸福会淡去,会消失,但那也是以后的事情了。
    听上去有点没心没肺,甚至玩弄感情——要说起来,大概姚晨在世俗眼里才是被玩弄的对象,毕竟家世悬殊,他处于绝对的劣势。无论到最后是合是散,姚晨觉得无愧于心就好。
    就是这么看得开。
    况且看不开又能怎么样呢?不过自苦。
    姚晨才不要和自己过不去。
    两人在一起,为的是待着舒服,若一方变了心,那就不舒服了,不如马上踹了,寻找第二春。
    没有小狼狗,他还有哈士奇、萨摩耶、金毛……嘻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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