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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号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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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恨。
    我不希望也不愿意,当女性成为性暴力事件的当事人或旁观者时,被那些腐朽的、不堪的、愚蠢的传统观念所禁锢。
    “受害者有罪论”是这舆论场上最恶毒的招数。
    而女性之间的守望相助,每时每刻都赋予彼此勇气与力量。
    我想要做点什么,为她们,为我们,做点我能做的事。
    我愿与她们同在,我要与你们同在。
    于是。
    我写:“夜里抬头看得到的星星。”
    我写:竭力捕捉光的玉华。
    我写那些现实里的黑暗,我写那些触碰到的温暖。
    “也许收效甚微,也许无花无果。
    有些事,我总要试一试,方无愧于良知。”
    这篇文的意义,莫过于此。
    最后,阿故给大家分享三则材料。
    第一则材料:
    “韩国最近破获一起令人震惊的性剥削案件,该案件被命名为#N号房间# 。”
    “据悉,受害者不仅包括数名成年女性和未成年少女,甚至还包括不少婴幼儿!”
    “N号房的注册用户(需付费)高达二十六万。”
    ——改自本国新闻摘要
    “韩国共有26万台出租车,你在街上碰到出租车的概率,就是你周围出现n号房会员的概率。”
    ——来自韩国网友
    “111位女律师为n号房受害者提供法律支持”
    ——摘自韩国新闻标题
    第二则材料:
    联合国多个机构最新发表的研究报告认为,亚太地区暴力侵害女性行为“普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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