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首歌都演绎出来。
路易斯写的歌的确是带着他自己的风格,虽然不是舞曲,但是整个曲风还是显得十分华丽,节奏明快,需要用到的发声技巧更多。总体来说就是炫,炫安知晓这段时间学到的新东西。
而沈宴如的歌反倒一反常态,并没有运用什么技巧,完全是以重复的旋律和歌手的演绎取胜。这样一来,反而能够将安知晓的声音烘托出来。
等安知晓唱完了,从录音室里出来,就见两个人都沉默着不说话。
她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一时不知道该不该插嘴,只好走到沈宴如身边坐下。路易斯看见她,才抬手揉了揉额头,道,“好吧,你赢了。”
“不,只能说是各有各的好处,我更取巧一些。”沈宴如说。她取胜是靠着对安知晓的理解,单纯论难度的话,路易斯的这首歌要高得多。
路易斯摇头,“不是这样。”他看向安知晓,“她的声音本身就很难得,过于繁复的技巧,反而会将声音掩盖住。这一点是我不如你。”
到这时候路易斯也不得不承认,沈宴如对安知晓的用心的确是自己比不上的。
她知道什么最适合安知晓。
歌曲定下来,路易斯也没有继续争论的意思,便开始了录制工作。虽然他这里的设备都很专业,但是毕竟并不齐全,所以三人便收拾东西,准备回国了。
飞机上路易斯被人认出来了,热情的过来求合影。结果本来没有被人注意的沈宴如因为坐在他身边,也被认了出来。倒是安知晓的名声还不大,所以没有被发现。因为距离近,被不少人拜托帮忙拍摄合影。
虽然两人一再重复这一次的行程是保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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