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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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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发给你看看……我觉得这逻辑貌似没毛病?”林奚珈小心翼翼,冒死进言。
    明姒登时从床上坐直,拍了下被子声调都高了,“不是,他就是炫耀来的你知道吗?他那个语气一看就是!”
    “那他可太幼稚了!”林奚珈立刻旗帜鲜明地站到了姐妹这边,“他是小学生吗怎么这么幼稚的行为都做得出来!”
    语气抑扬顿挫,饱含愤慨。
    明姒听出了她话里的揶揄,面无表情地说:“林奚珈,你不出道真可惜了。”
    林奚珈哈哈大笑,笑完又一本正经道:“其实我觉得你俩都挺幼稚的,但又有种迷之萌点你知道吧。”
    明姒差点怀疑自己的耳朵:“什么萌点?”
    “同样的事换个人,你大概理都不会理吧?但只要是梁现,你反应就特别大。而且你不觉得他半夜给你发鹦鹉,很耐人寻味吗?男人才不会和自己没兴趣的女人多说一句话。”
    “也许你们这么多年吵着吵着,无意中已经成为了对方生命中最特别的那个人……”林奚珈说着说着,忽然语气变得有点儿兴奋,“你等一下,我好像get到欢喜冤家的写作思路了!”
    那边静了片刻,迅速响起了敲键盘的声音。
    明姒:“……”
    这个朋友没法要了。
    她挂了电话,又躺回床上。
    林奚珈的长篇大论,在她的脑海里就剩下了一句话,“你们无意中已经成为了对方生命中最特别的一个人”。
    仔细想想,这话也没什么毛病——都结了婚,当然是最特别的。
    只不过套用到他们两个身上,“特别”应该是个贬义词前缀,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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