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不会是齐贤那色坯在打猎吧?自己这是什么命啊,刚逃出狼窝就掉进了虎口啊!还是说自己命中注定要炮灰,怎么努力都没用?
身后响起脚步声,两个侍卫正朝我跑过来。
求生的欲^望战胜了一切,我突然伸手拔出树上的羽箭,转身猛的一刺,正中一个兵卒的脖颈。
兵卒捂着滋滋喷血的脖子就倒了下去,另外一个显然看傻了眼,居然一动不动。不等他反应过来,我已经拔出脖子中箭那位身上的佩刀,直接给他队友来了一刀。
新鲜滚烫的鲜血溅到肌肤的一刻,我这才从恐惧激发的亢奋状态中清醒过来,我在干什么?我……居然杀了人?!!!
“是刺客!”
“快放箭!”
刺耳的弯弓搭箭声简直就是一道道催命符,没工夫再矫情惆怅愧疚了,我扭头朝林子里冲去。
人在被死亡威胁的时候,通常都跑得比较快。一支支羽箭接踵而来,破空之声让人心惊胆战,却不是插进树里,就是落到尘埃,居然没有一支箭射中我。
难道说猪脚不死定律居然在我这个炮灰配角身上应验了吗?
左思右想,我觉得大概也许应该归功于自己铁人三项全国冠军的功劳。
怎么说本人也是省队排头兵,全国冠军的好苗子,这种脚力再跑不过弓箭,也说不过去哈。
我很庆幸今天穿的是骑马装配马靴,这身装备去跑个马拉松都没问题。不过话又说回来,原来的自己是个运动员,体能好是理所当然,豫王妃这千娇百媚弱不禁风的小身板,居然也能跑的比兔子还快,着实有些稀奇。
大概这位豫王妃没事儿也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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