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这个还难吃。”
“喂……”
“但有东西吃已是很好。何况还是心悦之人亲手做的。”
“小春和,你这土味情话说得蛮不错的……”
纪初霖坐在,也舀了一碗。
这些年吃惯了美味,回首,却发现像这般两人对坐,吃着一餐掺杂着焦糊味的食物已是许久之前的事。
记得好些年前,春和才过门,年纪尚小,厨艺不精。也有过火烧得太旺,将食物煮焦的经历。每次吃着有焦味的食物,他总会笑言两人还真是书中常见的贫贱夫妻。
那时春和还小,听见他的笑颜还以为自己挨了骂,红着眼跪在地上道歉。眼下,她却知晓如何与自己打趣,如何在话语中告诉他——我爱你。
纪初霖吃着满口焦味的面疙瘩。他知道自己一定要将她从杨梦笛那里要回来,可要回来后又该如何?又能如何?
他二人迟早会成为真正的夫妻,或许也会生儿育女。若是男孩极好。但若生的是女儿?
纪初霖未敢多想。
饭后有人来寻纪初霖。
是陈元。
陈元穿着皇家蹴鞠队的衣裳,志得意满。那日的比赛纪初霖受伤没有上场,他一人撑到最后,大受皇家蹴鞠队首领的赏识,次日就从禁军进了皇家蹴鞠队。从当兵的到备受朝廷关注的皇家蹴鞠队的一员,在纪初霖看来陈元已算是实现了一个小小的阶层跨越。
在汴京,做皇家蹴鞠队的成员可比当兵受人尊敬多了。
陈元来寻纪初霖是因为他从禁军的朋友那处听说了盼盼的事。“那个女子你认识?”
“认识。”
“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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