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眼里也透出了刺骨的冰寒。
在这之后,很多细节我都不记得了,只记得我和几个侍女匆忙扶着合欢离开后,又有侍女前来通知我夫人忽觉不适,已经回去休息了,只叫我守在合欢身边,听后差遣。
我陪了合欢两个日夜,足不出户,眼见合欢好似一下子就憔悴了十年的面容,心里的滋味难以言喻。她的眼泪流也流不完,我深怕再这样下去会患上比我还严重的眼疾,但我又不能劝她别哭,因为这时候的我,说什么都是错。
合欢的唇被咬出了血痕,又娇弱又坚强的看着床上一角,念叨着她和莫珩的故事,都是有关近十年来秋收宴的,因为只有在那时,她才能远远见他一面,一眼就已万年,何况十年乎。
然后话锋一转,合欢看似轻瞟来的一眼,却透着我从未见过的陌生,那是连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也没有过的生疏。我忽然明白了,这一眼,不仅是我们重新认识了彼此,也重新认识了自己。
“你从没说过你们见过……为什么我的十年光景却比不过你和他的一面之缘。”合欢哽咽的问我,也是自问。
其实,这也是我要问的问题,为什么那次他不唤我停住脚步,那样我或许会先一步向夫人提出移民的请求,那么也许就不会演变到如今的境地了。
但后来很多年过去了,我才明白一个道理,其实有些人一眼就够了,有些人一辈子都是折磨,一见钟情从来都没有逻辑可循,就像天外忽来的陨石,你不知道它会砸向哪里,但若是偏偏砸中你,也不要问为什么,只能认倒霉了。
卷一 天启篇 〇三
在陪伴合欢的第三日,我想通了整件事。
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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