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手里叹着,这哪像是做奴婢的手,当初的合欢和我都自愧不如。所以说,一个人平日干不干活,光听她说没用,摸摸她的手就一清二楚了。
云姿缓缓将手抽回,说:“奴婢觉得现在这样挺好的,奴婢没什么野心,只要安于现状就很知足了。”
我琢磨着她的言下之意,笑着点点头,又挥挥手,说:“好吧,那我也没什么可操心的,假如将来你要出嫁,筹谋不到好人家,大可以找我……哦,还有,合欢的排位,请你帮我选择最好的木头,最好是防火的。”
云姿应着声退到门口,末了回了头,闪着水光的盈盈秋目正望着我,声音嘤嘤的煞是好听:“小姐,您也是个姑娘家,有没有想过要嫁给什么样的人呢?是报读诗书的圣贤人,还是家财万贯的一方首富?”
云姿可真是会说话,她把我所谓的教书先生和云云商贾抬高了几个台阶,反用我的逻辑来提问,也不知道这是挑衅呢,还是挑衅呢,还是挑衅呢?
我说:“哦,我觉得只要比现在过得好就行了,要是不能,倒不如安于现状。你瞧,咱俩可真是想到一块儿去了。”
我“咯咯”乐了几声,云姿也只好陪着乐,但是笑容却并不真诚。
这天晚上,我睡得很晚,主要是因为初到异地,兴奋莫名,也因为初遇情敌,战斗力正在不断攀升中。
合欢的遗言是叫我不要再做奴婢,她有这个想法,说明她的灵魂是一个革命家的灵魂。若是安于现状,一时为奴,一辈子为奴,倒也不会心有不甘,只能在默默承受之时期盼将来投胎转世生的好些,而革命,或许可以改变身份,却不能改变历史,人家看你时总会想到你曾经是“奴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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