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国,已经决定,通过大规模倾销商品的方式,在列国进行大规模的商业经济活动了,没有这么一份友好通商条约的存在,赵国在列国的大规模商业活动,很可能会遭受到来自于所在国官府,甚至是王室公族的强大压力,甚至于直接被对方找个借口,甚至连借口都懒得找,就直接吞墨的可能!
当然,就算有这么一份友好通商的条约存在,真要在郑莒薛这三个国家,大规模的进行商业经济活动,真要出现赵国商贾商行富可敌国的情况时,这三个国家,保不齐的,也会眼红眼热,甚至于暗中下手,巧取豪夺,欺压赵国商贾商行,这种情况,绝对是避免不了的!
所以赵国,也不会傻到将所有的利润全都独占了,在列国经商的时候,也都会选择与他国商贾商行合作,甚至采取承包、分销等手段和方法,让列国商贾,包括列国官府公族,都能够从中获得一定的利益,从而避免赵国商贾商行在列国经商时,受到不正当的打压和欺凌的情况的出现。
大赵绍兴七年五月,天下列国中,卫、薛、莒、郑、姑射等国,都陆陆续续跟赵国签订了和平友好通商的条约或者协约,根据这些条约和协约的内容,卫、薛、莒、郑、姑射等国的商贾商队,在赵国出入境管理局进行登记后,便可进入赵国,在赵国境内随意进行商业买卖,甚至于在赵国买房买地,长期定居都行。
而同样的,赵国的商行商队,也同样的可以在卫、薛、莒、郑、姑射等国国内进行商业买卖,购房置业,甚至是娶妻生子,定居等等!
这样的条约,可以说是将双方都摆在了一个平等的地位上,从条约内容上来看,对签约双方也都还算得上是公平公正,而且双方
第七百九十四章 列国密约(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