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谁都没有继续说话。然而此场旧情对决,我显然是甘拜下风。
王二身边围绕着一群与他风格一致的狐朋狗友,一个个儿人模人样,凑近了闻,满股子纨绔子弟的恶臭。他们不但纨绔还特别能作,出去旅行盖着破毛毯睡夜车,开着几辆宝马X6,凑在路边一面摆摊儿一面撸串儿,说是为了体验生活。
大节小假派对不断,最初几次我还打扮得隆重端庄,以国母特有的姿势挽住王二的手臂与他一同赴宴,后来我就不去了。因为我发现那帮混蛋最大的乐趣竟然是调侃我。
他们笑我长得像张饼不说,还说我的红唇涂得像猴子屁股。更有甚者说,我这种脸型的人,发起怒来都没什么架势可言的!忍了一会儿,我真的怒了,端起一盘羊腰子盖到了笑得最凶的哥们儿的脑袋上,一瞬间,油花飞溅,好生欢乐。
那次事故之后,我再没在聚会场合出现过。当然,也再没有人敢邀请我。
宋美龄说她喜欢法国梧桐,蒋介石就在整个南京种满了梧桐树。我说我喜欢海,王二就给我一直浪,一直浪……好在我心飞翔,好像也没那么在乎。
刚认识那会儿,我也了解过王二的过往。他家是搞消防的,我稍许打听稍许琢磨,估计是捯饬灭火器。至于他有几套房,我没问过;家底儿到底多厚、综合实力多强,我根本不关心。那些对我而言根本就不重要,我又不是要和他地老天荒永结同心!
被张三背叛后,我就再也不相信“有情人地久天长”这句话了,王二要是能毫无怨言地养上我一阵子,我也就知足了!要说结婚,那就是一辈子形影不离的厮混!我又怎么可能和他这种狐朋狗友满天飞的人厮混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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