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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你要气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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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生啤酒。
    我得承认,这还是我头一次吃辣吃得这么欲罢不能,恨不得连自己的十根手指头都吸进去,眼泪鼻涕直流还直呼过瘾。
    酒过三巡,小龙虾也去了四斤,也不知道是不是被那一打啤酒的催化出了革命情感,我再看向李明朗时,觉得他除了一味的帅以外,还变得顺眼了许多。
    这种顺眼无关长相,纯粹是一种人格魅力,以至于当我和他天南地北的一通神侃之后,一不留神就抖搂出一筐隐私。
    李明朗问我,当年我是怎么看上成大功的。
    我说:“当然是先看脸了。成大功那个长相,无论是放在哪个大学校园,都得是校草级的人物啊!当年追他的小姑娘可多了,大部分他连名字都记不住,我也是其中一个。后来多亏了我死皮赖脸的,才让他记住我叫什么了……你造么,当他第一次喊我的名字的时候,我兴奋的一整个晚上都睡不踏实,梦里全是他,绕啊绕的……”
    我的酒劲儿渐渐上头时,李明朗又问我,我为什么会看上成大功。
    我想了想,觉得他这个问题和上一个问题没什么区别,但是我还是很聪明的换了一种解释。
    “你造么,女孩子最喜欢的是哪一种男人?我告诉你,就是那种七分正经里,带着那么三分不正经的,但是那点不正经又不耽误正经的那种……假正经……”
    我迷蒙着眼,试图看清已经分裂成两个影子的李明朗,突然伸出手,一把扶住他的脸,喊道:“你不要晃,我晕!”
    然后,我就感觉自己的油爪子被他抓了下来,他拿起湿毛巾为我擦手指。
    我乐呵呵的继续说:“不过,成大功并不是那种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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