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上的身份,对于瑞瑞的意志几乎没有办法做出什么修改。对于路德维希最初的种种动作,瑞瑞的感觉并没有什么“啊他好过分,他要伤害我”,或者“我好害怕和我好难过我好心痛”。
没有的,完全没有。
再说一遍,完全没有。
她的心情更像是看见二哈拆家之后的无奈,和一串省略号之后再加上一句“又来?”这样。
更直观一点说明,如果是自己的朋友、亲人、或者只要是与她处在同一位置, 被认为是同样的“人”,弄坏了你辛辛苦苦码的两千字, 恐怕这位作者当即就理智归零然后爆炸了,或者至少要发火生气好一会儿, 要对方保证再也不能这样做才肯罢休。但是如果是一个宠物, 一个猫猫或者狗狗,或者是一只可爱仓鼠,它们踢到了一杯水倒在笔记本的键盘上, 或者吃掉了你的U盘,或者啃断了电脑的充电线,恐怕在短暂的无语和“啊???”,或者最多再加一个“你这个坏蛋!”之后,你很快就能开始新的战斗。
你会因为这件事情记恨它吗?不可能的。
人类说到底其实是一种比较冷情的生物,他们不会给不对等的生命燃烧太多的情感,无论这是一种保护自己的方式也罢,对待有别于自身的生物本能的区分开来也好,总分来说那个时候的路德维希对于瑞瑞来说,也许更像是“一个危险的宠物”这样的存在。
于是自然而然的,他的一切都被自然而然的原谅了。
为什么?你难道会真情实感的和自己的狗狗生一整天的气吗?
但是其实这样说起来其实还挺不公平的——我的意思是对可爱狗狗不公平,因为没有人会不喜欢狗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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