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噎死。
接下来有点沉默,安静如藤蔓般延伸。沈音之摆弄着卡,忽然说:“我真的喜欢唱歌。”
“她们好多人喊我的名字,很认真听我唱歌。”
“她们喜欢我,我现在也喜欢她们。”
正常人越嘀咕越小声,她不,她越嘀咕越大声。最后以蛮不讲理地口气道:“我肯定要唱很久的歌,天天都唱。谁不让我好好唱歌,我就讨厌他,永远跟他绝交。”
这话是说给沈琛听的。
他知道,她也知道。
连局外人化妆师都听得清楚分明,沈音之字里行间藏着隐隐的敌意。那是种‘今天我就把话放在这儿,到时候别怪我翻脸不认人’的冷酷。
伺机而动,绝不留情。
仿佛她才是高高在上的金主。
反倒他得瞧着她的脸色行事。
沈琛徐徐抬起眼皮。
他看她,她似有所觉抬头回看。
两道视线撞在光滑的镜子上,变成四道,八道,无数道。时间悄无声息地流动,气氛犹如绷紧要断的弦。
一直久到化妆师手有些抖,生怕下秒他们两个要撕开伪装开打,沈琛才出声。
就两个字:“走吧。”
“走去哪里?”
别家主子爱炫耀小宠儿,爱让她们出尽风头长颜面。唯独沈先生不同。
以他从前的做派,必定不喜欢被别人的眼睛嘴巴沾染自个儿的所有物。非得将她重新关回笼子里,雇十个八个保镖在外头轮流换岗。
所以沈音之紧紧盯着他,如提防狡猾的敌人。
——到底还是养野了。
不然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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