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去挖矿能给他们创造利润,绝对比一具死尸要多多了。”
“那他们何必要屠村?”十四爷不理解了:“抓了人去挖矿不就得了?老人妇女还能给他们做个饭,洗个衣服什么的。”
这采矿也得有个讲究不是?要是都埋了吧汰的,在这么热的地方,可容易闹瘟疫。
“这次是有理由的,他们也曾经抓过我们的人去挖矿,幸好我们的人出门打渔都是一群一群的,轻易不分开,他们很少得手,可是这次因为有人发现了他们的金矿所在地。”蓝纪中道:“那人其实只是远远地看了一眼,就被发现了,他跑了回来,却带回来一群追逐者,估计是怕泄密吧?把人都杀了。”
十四爷问他:“你们不知道他们的金矿所在地?”
“不知道。”蓝纪中摇头:“这海上的岛屿无数,大小都不一样,谁知道他们的金矿在哪儿啊?何况我们关系并不好,可以说紧张得很,平时遇到了西洋人的船靠岸,我们也不客气。”
这话说得比较有春秋笔法的意思,说不客气,那其实就是把远道而来的不熟悉的人,连人带船都留下,人杀了,船只改建一下,就很好。
那些人带来的货物和武器,就成了他们的。
同样的,大清的大海商们出海也是如此,所以有经验的他们,轻易不靠岸,哪怕是认识的,也不会在他们那里过夜。
只有认同的人,才会靠看整修。
且海上的海商们,旗帜变换一下,谁知道他们是行商,还是海盗啊?
像那罗伯特似的人,有的是!
所以当初十四爷才连他的国书都不信,那样的国书,在大海上什么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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