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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般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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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布把憋了半个月的怒气和不悦都发泄了出来。孟禾这才后知后觉地明白过来了什么, 不管不顾地冲过来, 死死抱住他:
    “对不起……是我误会了。”
    ……
    她太喜欢他了。
    喜欢他的样子, 喜欢他的吻,喜欢他的身体,更喜欢他迷恋沉沦时的样子。
    就算他惩罚给自己满身留下印记都可以。
    -
    自那次,两人正式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
    孟禾没有去问阿布过去的感情,彼此都很默契地没有去提。异地恋很辛苦,像孟禾这样工作到处跑的异地恋更辛苦。
    阿布会将就她,每半个月来一次海城,忙的话待两三天就走,不忙的话,可以陪着孟禾四处工作。
    久而久之,孟禾身边的人都知道她有了这么一个男朋友。
    虽然看着很帅很man,但在眼光犀利的时尚圈众人眼里,一眼就能从他浑身上下的衣着打扮里看出经济实力。
    阿布从不爱装扮名牌,哪怕是孟禾给他买了,他还是钟爱穿随性的军常服,或者野痞的皮衣。在外人眼里,那个总跟在孟禾身边的男人除了有副man爆的好皮囊外,其他似乎不怎么样。
    时间久了,模特圈茶余饭后开始嘲笑孟禾。
    孟禾知道话有多难听,但这个圈子就是这么功利现实,上至男人下至一双鞋一个包,都可以是攀比嘲笑的对象。
    她身边那些模特的男朋友,要么是书香门第的医生老师,要么就是大家都争相去攀附的有钱公子,像阿布这种成天游手好闲跟在她身后的,还是第一个。
    孟禾自然成了大家讥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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