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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喜欢那个男配[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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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道:“既然这样,那给我来一件。”
    侏儒老板高兴极了,又一个冤大头上当。去年的确有位骑士被选中,不过穿的可不是他的衣服,他只是恰好有一件同款而已。
    冤大头墨切尔当场就穿上了那件骑士装,这是偏日常的款式,有些像骑士礼服。银白色的布料笔挺顺直,衣领和胸口每一粒扣子都由黄金铸成,内衬是水火不侵刀枪不入的魔兽皮,后背还有宽大的长披风。
    光外观就很不错,穿上后立刻提升好几分颜值。
    当然,价格自然也不菲。
    墨切尔对此毫不在意,掏出钱包毫不犹豫拿出几枚金币,多余的钱还说不用找了,十足的贵族公子做派。
    既然敢来光明城,他当然早就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三个月前,他就不再是墨切尔,而是加里城城主的小儿子亚当斯。
    亚当斯是名副其实的浪荡子,仗着贵族出身、容貌出众,过着醉生梦死的奢靡生活。
    恰好墨切尔行至加里城,两人在街头撞见,亚当斯见墨切尔极为俊美,顿时淫心大起,想要强行将他带回城主府。
    墨切尔表面不动声色,当晚就把亚当斯杀死,用魔法装成他的样子,顶替他的身份。
    为了不让人看破,他一边学习着亚当斯的言行举止,一边慢慢改变亚当斯在众人眼中的形象。
    三个月过去,加里城主和许多人都认为,亚当斯长大成熟了——他们从未觉得亚当斯之前的行为有什么不对,最多就是年纪小爱玩了一点而已。
    亚当斯表示自己想要前往圣城——这是诸多光明教徒对光明城的敬称——参加光明神殿的圣骑士选拔,加里城主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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