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他这一去,他们两个就彻底玩完了。那人的眼睛,没有任何的光彩,他看着很心疼,每次伸手想触摸他时,霍晔又会刻意避开,扭头就走,就像是在提前练习没有他的日子,自己该怎么活。
他之前不知道自己在他心中有这么重要,他相信霍晔也是,年少时疯狂热烈地追求他,只是因为一身有情结的迷彩服,后来的执着笑闹,也不过是彼此亦欢亦怒时的暧昧丛生,后来那人认定他,是因为本性专一,可选择的人就只剩下一个他。
他不戴他“只是喜欢”的戒指,因为那不象征爱情的永恒,他从不说喜欢他,细想来,他一开始是讨厌他的,只是在不觉间就爱上了,而“爱”对于那人的身份而言,只会是拖累的软肋。
霍晔曾经并不希望他们之间会出现“爱”这种麻烦的情绪联系,他也就不在他面前提及,他那颗浅薄无能的、率先沦陷的心。
今天终于懂得,他不是一个人在爱,只不过他们俩一个看得懂,一个看不透。
第二天早,霍晔早早叫他起床出发时,曾盛豪把人摁进了被窝,突然说了句“我不走了”。
“什么意思?”霍晔被他摁得有点懵,反应过来后,弹簧似的又跳起来瞧他,疑惑中带着试探的询问,“不走的意思是……”
“一个连让我回家探亲都不让回的破地方,”曾盛豪懒洋洋地挥挥手:“不去也罢!”
“曾盛豪,”霍晔神情复杂地望着他,“我用不着你为了哄我,去放弃自己的梦想,你这样不伟大,我也根本不稀罕。”
“不用你提醒,我还没蠢到那个地步,折中而已,”曾盛豪瞧他一眼:“今年还有不少时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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