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到连他自己都快要忘了。
但有些东西存在过,就是无法抹去的,比如童年的烙印,比如人本能的,对于孤独的恐惧,对于陪伴的渴望。
这么多年沈笃都用肖飒嘴里“无意义的狂欢”来消弭这种恐惧,弥补这种渴望,用一种远观的姿态,躲在一道门后面,防止自己变成今天的肖飒,沉沦受伤。
只是某些压抑的渴望在无限地膨胀,终于被那句“我不会扔下你不管的”,叩开了大门。
细细的门缝里,他第一次窥探到到出事时总有一个号码会接通,那个人真的会为了你赶到现场,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这种安定感很淡,但也很震撼,于他而言完全陌生的。
唐堂赶到的速度很快,早上七点过,天刚刚亮起来。
乡间公路没有市区的车水马龙,只有唐堂那一辆车朝着自己驶来时,恍惚间真的给了沈笃一种错觉——
唐堂就是为他而来的。
事实上也是这样。
唐堂的车子很快在他身边停稳,跨出车门时,沈笃看见对方乱蓬蓬的头发和身上褶皱的卫衣,偷偷低下头,忍不住勾了勾嘴角。
不得不承认,就脸蛋和身材来说,唐堂都很能打,大概是因为年轻又常年保持运动,刚睡醒也没有一丝浮肿;就算没有梳洗甚至都没有来得及换件衣服就赶了过来,浑身上下也还是散发着他独有的那种,朝阳般明媚的帅气,带着男性荷尔蒙的味道。
唐堂的肩膀很宽,的确给人一种可以依靠的幻觉。
沈笃通宵了整晚,往前数几天也一直睡得很少,在看到唐堂的一瞬间疲惫就涌了上来;他大概还记得唐堂的怀抱是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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