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事之后又兑了一盆水一起在屋里泡脚,这个天,脚不泡暖和了,睡觉也是一件遭罪的事情。
温婉每次泡脚都要倔强的挣扎半天,她没法跟陆东平那种粗皮老肉的比,那水的温度,感觉能直接烫掉她一层皮。
但是她又喜欢泡脚,把她的脚放在陆东平的脚背上,踩着他不许他动,看着他眉毛乱扬,还是能感觉到烫的好嘛!
泡完脚,钻进被窝里,陆东平才道:“婉婉,我想跟你说个事情。”
“嗯?”
陆东平艰难的叹了口气,似乎很难开口。
“怎么了?”温婉觉得他有些不对劲。
陆东平道:“我,我不想在局里呆了。”他不知道该怎么说。这个决定无论怎么看都会叫人觉得他眼高手低,不识好歹。
如果不是他老丈人,就他一个连小学都没有毕业的人,如何在首都这样的地方立足,如何能有一份稳当的工作,还是铁饭碗。
他该脚踏实地的好好干才行。
他之前也想过不辜负温婉和她爸爸,一定好好干。但是,如今风向一变,他压在心底的不甘和野性又开始蠢蠢欲动。
温婉愣了一下,胳膊肘支起来 侧身看着他:“怎么了?在那边呆的不开心?”
“不是,挺好的,但是我决定我可能不适合呆在那里。我听说,”
“我跟你说过,我以前在家的时候,在去武装部以前一直在县城的黑市里面混着。混黑市,那几年其实是犯法的事情,但是我一直不明白,以物易物,你情我愿,公平合理,怎么就不行了。如果不是各方面辖制,我觉得我是可以赚很多钱有很多路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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