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可以顺势把整个光明神教,都归拢到欢欢手上。
他在神界的时候,早就看不惯这群人打着自己旗号兴风作浪,却把欢欢忽悠成吉祥物了。
郁欢皱眉,“可是,天父的神力不是都没有了吗,怎么打得过教皇?”
神力确实是没了,但对于光明之力的亲和力,奥斯都这个前光明神还是无人能及的。
二十五年的时间,足够他将自己修炼到人类的巅峰状态。
不过被欢欢护着的感觉,实在让他无法拒绝。
“打不过也要打啊,欢欢不知道,奥维斯这个蠢……这个倒霉孩子,因为他的发色和瞳色,从小就被预言,说是恶魔之子。但凡有点什么天灾人祸,他都要被拖出去批斗一番。如果不造反,以后还不知道有什么事等着他,根本没有活路。”
郁欢听得心里一疼。
他此时才想起,若自己没有来,天父也就不会下凡,那么奥维斯这个气运之子,就会顶着恶魔之子的身份,从小在父母的冷漠中,在兄弟姐妹的欺辱中,在民众的唾弃中,孤苦伶仃地坎坷求生。
还是后来女主的出现,才给了他一丝温暖。
对了,还有女主……
“最近有拍卖会要举行吗?”他连忙问。
剧情中,女主是在一次拍卖会上,被男主救下的精灵。
算算时间,应该差不多是在今年,希望没有错过正确的时间。
“圣尔城里最大的拍卖行,三个月举行一次拍卖会,下一次,就在明天。”奥维斯现身答道,“明天我陪您去,好吗?”
郁欢点头。
与此同时,拍卖行的后台,一个美丽的精灵,
被欢欢护着的感觉,实在让他无法拒绝。(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