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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室她纤腰玉骨[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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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只是一国之君,不仅得睿智,更重要的是,心底得有百姓。
    想着,一阵天昏地暗再度来袭,孙公公眼睛尖,连忙扶住裴隆,“陛下,要不要请太医来瞧瞧?”
    “不必,都是那些毛病。”
    转眼就到了四月,裴行越还没从百越回来,京城这边一年一度的春猎即将开始。
    孙公公知道裴隆的身体状况,他劝了一句,“陛下,今年的春猎您还得亲自参加吗?”
    裴隆正在批阅奏折呢,闻言道,“朕若是不去,朝堂上又是一股揣测。”
    春猎缇宁自然是要去的,不过去年她已经去了一次,今年也算是驾轻就熟。
    春猎对她来说倒不是打猎,而是去相在裴隆在猎场上看中的青年才俊。
    比如今天,又见了个将军之子,那将军之子骑射功夫着实厉害,百步穿杨,猎中了一头狮子,风采大出,缇宁也有几分佩服。
    不过可惜了,佩服和喜欢不同,再一次相亲失败后,缇宁带着香兰往帐篷里走,半道上,缇宁突然被叫住了。
    缇宁转身一看,却是裴云益,他从前都是文雅公子的打扮,今日却是一身利落的骑装,他袖口半卷,头发微乱,手上还拎着一只肥胖的野兔。
    “你自个儿猎的?”缇宁好奇地道,她和卓云益也算挺熟的朋友了,他在文学书画上颇有造诣,但四肢却不是那么发达,去年春猎,他和她一样,连一只山鸡都没猎到。
    没成想他今年进步明显,肥兔子都有了。
    卓玉益抓了抓头发,他想着今早那个少将军打回来的狮子,实在觉得自己手里的兔子不能见人。
    “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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