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客,不闹到最后不肯走,那天倒是个意外,这位先生说:“落雨了,我送你一程。你们这里是叫落雨吧。”
也是这么冷的天,他们肩挨着肩走出鼎山塔园,铁门森冷,尖棱高高刺入雾黑色的夜空,仿若野兽的獠牙。
平日她总爱晃着身子,醉态调笑这门的阴森诡谲,那日莫名瞧着可爱。
两米一盏的地灯将路荧得朦胧若仙地。
那会她爱貂绒,又暖和又高贵,可只裹住上半身,冰凉的雨丝混着寒风渗入单薄裙摆,激起一层颤栗鸡皮。
她抖了抖。
“如果觉得脚疼,我的手臂可以借用。”
顺着话势,她挨靠了他。一靠也就没离开。
他们在一起的很快。好像她擅长的游泳,从这处游到那处只是抬手挥臂的顺理成章,是她和水天生的缘分。
没多久他们便越过涌动的暧昧期。某日他将她压|在|身|下,破开西装三件套的绅士伪装,温掌调皮地撩拨,“牛排还是我?”
直白得都容不得她羞涩,下一秒三个扣崩开,白兔跃动。
他们开始结伴出入公共场合,共同现在镁光灯下,可惜白语薇在风月圈名声太盛,就算精英绅士伴其左右,旁人也就当是某位出众男伴,一时口味罢了。
“怎么办,好像全场都在看你,我好得意哦。”
没有让她敛光芒,也没有干涉她的社交。
白语薇偎入他怀中,那一刻她觉得自己太过幸运。她最厌烦的便是那约过一两回便对她的行为指手画脚的人,所以她的感情总像断片后的记忆,充斥着迭起的高潮和凌乱的收场。
关于陆淮修配不上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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