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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之这都是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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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安带着林泽渠去了正房,知兰去沏了茶来,三人一起接着聊天。
    结果没说两句话,就听见门口一道一些变声期的沙哑别扭的粗犷声音传了进来,是霍林。他人还没到,声先到:“笑言呢?快出来快出来,看看我们带来了什么,今晚你们可是有口福了。”
    直到他们一群人走进来,杜笑笑才知道这这几个人昨天是去干嘛了,原来是去镇子外面打猎了。
    镇子附近有一座不高的无名山丘,物产比不得大山大岭的丰富,但也有自己的优点,那就是安全,对于霍林这种明显的半吊子,这座山明显更加适合。所以他其实之前就有打算想去,但一是因为时间不太凑巧,刚好赶上了冬天,动物都不太出来,二来没有能够互相照顾的伙伴,毕竟太身边包括杜笑笑在内的都是普通人,别说拳脚,就是跑都跑不快。
    现在好不容易有了罗瑞锦,又刚好碰到天气已经开始转暖,就迫不及待的带着他一起去了,也是他们运气,凤凰镇虽然不像北方那么冷,但一般刚过了年之后山林里也大多沉寂,只会有小型动物,冬季储粮不够的那种会出来活动,没想到却被他们碰到了一头鹿。
    鹿不大,罗瑞锦说,顶多也就是一两岁的鹿,加上也许是经过一个冬天饿瘦了,所以不怎么沉,两个人甚至没雇车,一人扛一半路程就带回来了。但胜在新鲜,而且鹿肉大补,进镇子里的时候甚至还有两位看起来衣着华贵的公子哥想自己买回去给家里人用的,被霍林拒绝了。
    杜笑笑看着一手把着鹿一半得意洋洋对自己显摆的霍林,有些哭笑不得,但还是好好的夸赞了一番,然后才给他引荐林泽渠。霍林虽然自己学问不行,但骨子里是很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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