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经的官员可以,一些买到的官身也行。
良籍女子则是断奶之后就由各州县抚养,生活在各地‘女司’兴建的排屋中。养育到十八岁就可以为庶□□了,只不过这里面没有婚姻嫁娶,而是‘赁妻’。师红妃只听说宋朝常见租来的小妾,那种情形或许还有些许‘自愿’,而在周朝,却是必须要遵守的制度!
一经租出就是两年,两年时间足够双方都健康的男女生下孩子并哺乳到断奶了(若是第二年才生下孩子,则可多续租一年)。
之所以有十八岁才开始‘赁妻’,且生下孩子之后还有最长可以到一年的哺乳期,而不是‘充分利用资源’让女子不断怀孕,倒不是主管‘女司’的官员多怜惜女子处境,而是出于‘保护财产’的目的。
说来也是讽刺,在女子地位更高的正常世界线上,女子们早婚早育、不断怀孕的危险没有引起重视,但在这个女子成为了实际上的商品,极度被物化的时间线上,倒是很多人重视这个。
在长期的观察中,医者和官员都注意到,女子早婚早育,盆骨还未长开,最容易难产而死!至于接连怀孕、哺乳期怀孕,则容易导致一大串的妇科疾病。这些妇科病很多都不致命,但无疑会缩短女子的生育期。这样透支女子未来生下来的孩子数量,结果还不如‘精心’计划后生育的数量。
相比起杀鸡取卵,显然还是细水长流更好!
甚至为了保住女子生命,这个世界线上的妇科发展的尤其好!虽然没有突破古代医学的天花板,但杀死许多古代女性的产后风等疾病,在此时都有了很高的治愈率。
而贱籍,则是指从事声色行业的女子...一般是没有生育能
第2页(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