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给她父母当养老钱,不然他们就会到处说她不孝。
让她名声臭掉,万人唾弃。
原身当时对她经纪人还是蛮佩服的,所以见经纪人对此没任何意见,她自己最终也没提什么意见。
有了这份允诺,以及原身又把自己攒下的三万块钱交了出去后。
她便顺利拿到了户口本,并且办好了身份证,与那家经纪公司正式签约,并且一签就是整整十年。
原本原身以为,她跟经纪公司签约之后就能有更多的演戏机会。
就能演更好的角色了。
然而实际情况是,她签约的那家经纪公司压根就没什么能力,找来的资源全部都是些吃力不讨好的角色,都是些没什么人愿意接的角色,有些角色甚至于都不用露脸。
这种情况直接导致原身虽然片约不断,但是演的都是些乱七八糟的小角色,演完后,很大一部分剧都没有播出的机会,播出的那些剧有不少主角都扑的一塌糊涂,更别说她一个出现没几分钟的人物了。
再加上当时原身签的经纪合同分成还比较严苛,以及她到手的那些工资,大部分都得寄回家里去。
不然她父母就威胁她过来闹。
于是,原身做了整整十年的配角演员,都没能买得起房,至今依旧还是租房子住,甚至于因为大部分钱都要寄回家的原因,都租不起好的房子,只能租城中村的房子。
不得不说,知名度和名气,真的是相当重要,就算是条狗,是只猫,只要名气上来有人关注,有人气,那身价都是倍增,明星之类的也是如此,名气才等于他们身价。
可原身虽然演了十年戏。
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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