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左突右撞都没能冲出重围,反倒是多挨上了几剑。
此刻魔族们一个个都被打软了脾气,任凭灵霄的目光在他们身上来回扫视,也没人敢抬头看看。
揍他们的这帮人都这般厉害了,那他们的头头该有多厉害?说不定都能和二首领,不,说不定都能和大首领打上好多回合。
该死,这帮人到底哪里来的!人族什么时候出了这等强悍之人!
灵霄看着这些魔族忍不住摸下巴。
嗯……
这个背上有驼峰的好像骆驼精,据说驼峰很好吃,燕闲应该挺喜欢。
那个熊精的爪子也很厚实的样子,和燕闲以前杀过的那头为害人间的黑熊有的一比,当初那个熊掌燕闲啃得挺开心的……
一众魔族在灵霄的目光下瑟瑟发抖。
修真界的一般准则是不会去吃开了灵智的动物的。因为这些动物都有可能成为妖修,成为妖修了就是修士们的半个同类,大部分修士碰到这种动物都会放上一码,毕竟修士又饿不死,没必要为了口舌之欲,毁了别人的得道之途,摊上因果并不划算。
但灵霄和一般修士不同,他的脑回路里从不觉得得道有多重要,更没有同类的存在。
别说只是开了灵智,当真是个妖修,惹了他,他也说宰就宰,反正宰完了就变回了原形,和普通的动物并无两样。
灵霄的脑回路里只有亲近与否,比如飞仙门后山那只霸王鸡,过去的回忆让他觉得很亲近,所以他乐意抱着它同它“咕咕咕”,就算它还只是生了点灵智,灵霄也不愿意去吃它。
再比如,燕闲身边最近一直带着的那个阿鳞,一看就不止生了灵智,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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