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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男主的炮灰师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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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撑着油纸伞,在雨中回首平安城隐隐约约的城郭,莫云岚的心情有些复杂。来时六人结伴同行,归去时却只有两人。
    那个爱笑的少年林原死在了此地,林景和李宗护送着他的尸身,返回秦国的首都贤央城,此一去,也不知道何时能再见。
    在莫忧的建议下,出身内务堂的洛方正被留在了平安城,协助秦国的户部侍郎黄有仁和言脉圣地的弟子们处理些杂务,待平安城的事情结束再自行返回。
    莫忧向师兄作此提议,洛方正出身内务堂,有办事经验,其实只是他的说词。
    一方面,他此时对幻罗魔宗有些芥蒂,并不想洛方正这个眼线跟在身边,另一方面,回去的路他更希望和云岚哥单独相处,而不是旁边杵着个碍眼的家伙。
    如果他生活在后世,他就会明白,这种碍眼的家伙,叫做电灯泡。总之,希望和心爱之人独处的心情都是一样的。
    莫忧此时的修为不够,没法御剑,莫云岚倒是可以带他一起,奈何他有些恐高,站在窄窄小小的一叶剑上,飞那么高那么快,已经很够呛很吓人了,还要他再带一个?这是万万不能的。
    莫忧很想让师兄御剑带着自己,好让自己光明正大的紧紧搂着他的腰,嗅着他的发丝,与他多亲近。但既然师兄没提,想必是有什么难处,他身上还带着伤没好利索,长途运气御剑恐怕对身体有碍。
    再说,莫忧转念想想,御剑么回仙门会更快些,两人一起赶路,独处的时间更久些,这也不是坏事儿。比较起来,还是细水长流更好。
    莫云岚并不知道弟弟的这些小心思,在他眼中,莫忧已然是个洗白了的单纯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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