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从胸腹腰背到臂膀腿脚无一不恰到好处,可惜他太苍白,从头到脚几乎没有颜色,看着极美也极为可怖。
唯一的色彩,是他拈在指间的那滴妖血,如同一颗殷红珍珠。
男子将血珠含入口中,双眸微敛,有细碎的光点如星罗棋布般在他眼中飘过,却是旋即无踪。
雷霆之力仍从水面上沉沉压下,沉淀多年的尸骨残骸顷刻化为齑粉,在水流中挫骨扬灰。
“劫雷……”
一念之间,男子身形已从池底到了岸上,随手引了一道飞泉化为水蓝衣袍,松松垮垮地披在了身上。
此时,以雷池为中心的方圆百丈已经面目全非。
九霄电走落惊雷,狂风催雨铺罗网,老天爷像疯了一样往此处劈炸,当男子露面后更是数道雷电齐下,饶是他也不得不为此天威退步。
之所以没有立刻远离是非之地,是因为他一个侧眼,瞥见了那只趴在地上、生死不知的小狐狸。
这妖狐修为不错可惜运气太差,天底下有江山十万里,偏偏要到这极凶大煞之地渡劫。这千年来,他并非头回醒转,奈何每一回刚刚睁眼,天劫便闻风而来,等他冒头便五雷轰顶。
心魔聚灵成形,本就是不为天地所容的。
好在他性情慵懒,并不介意在安静的地方睡大觉,雷池之下乃是古战场遗址,内中尸骨怨灵不知凡几,他在每一个魂灵的梦里缓步走过,就是蹉跎了一世光阴。
直到今夜,这只倒霉的狐狸精在他地盘上渡劫,将心魔从梦中惊醒。
他想一走了之,偏偏这妖狐是在误打误撞下为他扛了三道紫霄雷,纵然皆非自愿,两者之间到底是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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