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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病治不了,也得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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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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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面色白皙,皮肤光滑细腻,一看就是没吃过苦的样子。
    眼中黑白分明,带着潮湿气,鼻子小巧,嘴巴颜色干净纯粹。
    在家中少说是个少爷一样的人物。
    “给我搓搓背。”他道。
    沈欢立刻扔下手中的抹布,跑过去给他搓背。
    搓到他伤疤处,总兵吩咐道:“可用力,都是陈年旧疤,已经没什么感觉了,除了肩膀上那里是新添的,等下要上个药。”
    沈欢其实没有刻意避开那伤疤,但是他力气小,因为不像这里的人一样,个个手握虎刀,有着一伸手就能掠掉人一层皮的力气。
    他绷着气,用尽全力给他搓了几下。
    总兵靠在木桶中,闭着眼睛随意道:“若是没有去处,可以留下跟着我。”
    沈欢:“?”
    沈欢一头雾水,觉得自己听明白这话了,又觉得没有听明白。
    总兵以为他不想天天待着,想了想说:“医帐中缺人手,你若是闲了,可以去帮帮忙。”
    他说完许久都听不见回答,便睁开眼看一眼沈欢。
    沈欢垂着头,有些不好意思的对着他笑了笑,“我不想从医,我想从军。”
    总兵打量一眼他细胳膊细腿,心里怀疑他根本拿不动刀。
    沈欢立刻说:“我看着弱,实际上还是有些力气的。”
    “为什么要从军?”总兵直接问。
    沈欢抿了一下唇,总兵毫不在意又闭上了眼小憩,“好不容易盼死了阚摩岚,生个儿子比老子还不老实,阚摩岩蠢蠢欲动,登位之后首先就是开战一场立威风,你这种时候想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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