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来说, 温故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盛知新大概还是六年前。
那个时候他刚大四,正处在叛逆期的尾巴,完全无视了亲爹天天教导自己要找铁饭碗的苦口婆心, 拿着十几首大二大三写的demo开始投唱片公司。
从小跟他一起混的“狐朋狗友”林子晋同志大学还没毕业就签了个公司当练习生,据说过几个月要去韩国集训。
他苦着张脸深更半夜来温故的出租屋喝酒:“早知道要出国集训我就不签了。”
“怎么?”温故嘲笑他,“也没看出来你多恋家。”
“那不是恋家的问题。”
林子晋趴在桌子上给他掰着手指算:“你看啊,去韩国我爹妈肯定不同意,本来签公司的事就差点让我被扫地出门, 这会儿再听说要去韩国训练,那我直接改姓得了。”
温故垂下眼:“不能吧?”
“怎么不能?”
林子晋叹了口气:“反正我要是真走,那就得偷身份证, 但是办护照又是个问题。”
“国内不能训练吗?”温故瞥了他一眼,“非得出去?”
“国内可以倒是可以,但我们公司不行,小作坊么。”
林辞镜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觉得不过瘾:“你晚上几点睡啊?”
“接了几个单子,估计睡不了,”温故说, “你想干什么?”
“既然不睡就陪我出去走走, 烦得很。”
于是他便在那个酒吧里遇见了盛知新。
当时刚高三的盛知新抱着吉他卖力地在台上弹唱, 唱的都是些烂大街的口水歌,夹杂着电音, 显得格外吵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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