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朝代对得上,况曼怀疑,她这是穿越到异时空了。
不过,穿越到哪里,都不影响况曼对待生活的态度。
没有丧尸的安稳生活,让况曼很满意。
这半个月,况曼别的没学会,倒是把农民伯伯看家本事学会了,因为,她天天跟着孟九重下地,而孟九重也在极认真的教导她如何伺弄田地。
但抱歉,学会了种田,却学不会做菜......
受天赋影响,况曼厨艺和上辈子一样,还是处于能把食物煮熟的阶段。
孟九重的嘴,似乎比况曼要挑的多。
况曼能将自己煮出来的东西,一点不落的全吃进肚子里,可孟九重却在吃了两顿后,就不让她拿锅铲了,只让她干蒸饭或是做面条这不需要技术含量的活。
而这段时间,况曼最大的发现,便是自家这便宜夫君......很有问题!
况曼发现,便宜夫君每隔两三天,就半夜失踪一次,每次一去就是大半夜,第二天,又仿佛无事般,该干活干活,该煮饭煮饭。
况曼现在都习惯了。
等他一走,就从床上爬起来练功。还别说,这各有各的秘密,又各干各事的相处模式,况曼觉得还不错。
便宜夫君昨儿晚上又消失了一晚,要不是他回来时,身上的味道干干净净,还夹杂着一丝青草芬芳,况曼都要怀疑她是不是偷摸着半夜去会小情人了。
这可是她圈定的人,她可不希望自己到嘴的肉,被野猫叼走。
没错,况曼在和孟九重相处半个月后,毅然做下决定,她要把这个人弄成自己的。哪怕这个人有秘密,也打退不了她蠢蠢欲动的心,毕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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