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地摊儿烟火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394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兴起来,迟见不如早见。
    安平有个风俗,男女双方没结婚前,如果亲家上门被认为是一件不值钱的事,父母根本不在乎这个,早就想见见吴放放父母,又怕人家看不起,这样正好。
    “你们可千万别说漏了嘴,我和放放住在一起的事你们就当不知道,懂吧?”房冬嘱咐道。
    “懂,懂。”母亲连连答应。
    吴放放挪到床边,伸出脚轻轻蹬了一下房冬:“又撒慌,信不信我一会儿揭穿你?”
    “信,信,”房冬还敢不信?忙对吴放放说:“我跪求你了姑奶奶,别再生事了,我怕你啦!”
    “给我把拖鞋穿上!”吴放放坐到床边,扬着两只脚。
    “别闹了,我还得接我妈去呢。”房冬蹲下身子,把两只根本就不在一个地方的拖鞋挂在她脚上。
    “你刚才可是说跪求我的,现在我不为难你了,回来得补上。”吴放放用纸巾一边替房冬擦着额头上的汗一边说。
    “补?补什么?”
    “跪啊!想说话不算数是不是?”
    “跪,跪,回来我给你磕头都行。”
    “行啦,去吧。”吴放放一扬手,手中没有手帕,如果有的话,还真有几分娘娘的架势。
    房冬正要出门,吴放放又喊住了他:“回来!”
    “干什么?”
    吴放放往后半仰着身子,手心朝下伸出:“亲亲手背,表示你彻底臣服了。”
    “还闹?我服了还不行?别说亲手背,亲脚背也行,就这一次,别闹啦。”
    房冬心急无奈地返回身来,刚拿住她的手要往下弯腰时,吴放放伸出一只脚,脚面绷得直直的

第394页(2/4)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