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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把病娇当美人[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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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的时候就带着一把剑,那剑薄刃如纸,随身携着莹莹透亮的光。
    有太阿剑的时候,楚迎臣还是一个少年,大荒人烟稀少,兽也没多少。混沌是个调皮捣蛋的小屁孩,到处惹是生非,饕餮是整天见不着影,每天就知道吃,至于穷奇,他们都不太熟。
    梼杌最是冷,不大爱理人,除非有人招惹他,否则绝不主动见血。
    太阿剑有灵。
    每逢梼杌受伤,或是心情不爽时候,太阿剑就在他的身侧,闪烁那点儿莹莹之光。
    第61章 舍身为剑
    太阿剑有灵。
    梼杌一开始对周围的事物都不大关心,一开始那道灵的存在,也没能引起来他的注意。但后来,每每伤时,都有荧光照亮并不明亮的天空,他也就习惯了那道剑灵陪着自己。
    大概是因为,久处黑暗的人,总会对光亮心生向往,也许仅仅是因为,梼杌性子懒,赶走一把剑的灵需要时间,耗费力气。
    他是梼杌,本性噬杀,按理说一切的生物都不能在梼杌的周围错在,那会被视为对领地的争夺。可是梼杌任由那道灵陪了自己千年,直到有一天——龙族凤族降生,百兽乍现。世间沧海桑田,又多了许多种类,灵气被瓜分不少,那道天地滋养的剑灵也随之消失了。
    到后来,梼杌对外宣称腻了杀伐,只想窝在断木山睡觉。其实是因为,梼杌丢了自己的剑灵。本来还算有滋有味的生活,突然有一天就开始觉得索然无味。
    一把剑,倘若没有灵,没有那道陪着梼杌的灵,只有一个壳子有什么用。梼杌丢了太阿剑,恹恹的,一心只想睡觉,好像等下一次醒来,眼前就有那一道会发光的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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