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屋的毛线,竟像个孩子一般笑开了,他想到了一桩趣事:大约六七岁的时候,有一次他和邻居的小姐姐一起玩耍到了天黑。他们村子比较偏僻,地形也不好,高低不平的,故而人烟稀少,房子也建的稀疏,即便是邻居,也隔了一段路,他家在上头,那个小姐姐家在下头。俩人年幼胆小,都不敢一个人回家,如此,她送他上来,他再送她下去,俩人愣是送了十来趟都没能各回各家,最后是因为太晚了,被大人叫住了问清缘由之后,由小姐姐和她妈妈一起将他送回了家。
现在想来,甚是有趣。
“那时候单纯得可爱。”李锐朝在屋里冲他摆手的毛线挥了下手,转身进了车里。同时,他也为自己这突如其来的感慨感到莫名,李锐很早就进城跟着叔叔读书了,有关村里的记忆少之又少,更别说邻家小姐姐的音容笑貌了,连那家人姓什么都不记得了,他感叹记忆这东西的神奇。
“那么久以前的事,我竟然还记得!”李锐想不起记忆中小姐姐的模样,却看得见毛线的美好。
“她很聪明!若不是做了老师,做个女警也是不错的。”继而他又想到,做他这一行太辛苦了,他舍不得毛线跟他一样受累:“还是安安稳稳做个老师吧,杜云那小子喜欢宅着,倒也蛮合适,宜家宜人的。”
李锐将车停在便道上,又拉下去半边窗户,让风灌进去一些,彻底醒透了,才拨通了杜云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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