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的心尖上,逼得他不得不退步。
刘稷是头野狼,得寸便会进尺,一旦露出破绽便会被他死咬着不放。
而这头野狼是他亲手养大的……
察觉到韩昭软下的态度,刘稷重新黏上了去,他把脸在韩昭脖子里蹭了蹭,贪婪地吮吸着他的气味:“师父。”
韩昭明明想伸手推开刘稷,但伸出手却变成了抚摸他的脸。这张床上几乎都是刘稷的气息,让他心底发燥。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他的身体似乎由内到外都在渴望刘稷。
他盯着刘稷脖子上的血痕低喃:“你要做明君,要做千古明君。”
明明他想表达的意思是,刘稷要做千古明君便不能与自己的师父纠缠不清,他们这样是不对的。但等他回过神来时,发现自己居然将刘稷脖子上的血液擦走,抹在了刘稷的唇上。
淡色的薄唇因血液染上艳色,配上那张俊美无俦的脸,若妖魅惑人。
被撩拨起来的刘稷抓住韩昭停在自己唇边的手,侧头含住带血的手指,用舌头将残余的血液缓缓舔去:“明君我会做,师父,我也要……”
他起身把韩昭压回了床上,补充:“先要师父,再做明君。”
韩昭想拒绝已经迟了,刘稷的气息如同海浪扑过来,将他淹没。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程度应该不会被锁吧。
醉忘忧对韩昭的副作用不知道大家看出来没有:就是那个……对刘稷产生……性瘾。
恭喜刘稷:三年不开荤,开荤吃三年。
第110章 情意
刚开荤的年轻人精力旺盛到不行,韩昭被刘稷缠着要了一次又一次,等他第一次穿
第219页(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