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接过吉他姚就行云流水拨弹起来了,金克洛契《瓶中岁月》的前奏。只弹了前奏,唱的部分要出现的时候他就停了,把吉他还回我手上。
“我破锣嗓子。”那人道。
两人接下来并不交谈。我也没打算走,对方也不介意有人一直在旁边看他鬼画符。校园变得好安静,刚刚姚弹过的那段旋律仿佛一直还飘在空气中。突然觉得这景象有趣,我想象着自己也是离家的学生,和姚是室友,我们常常晚上就像现在这样,窝在我们共同租来的小房间里。
室友,多么新鲜的名词。不是同学,不是兄弟,就是室友。在家里排行老大的我,底下两个弟妹,一个国中,另一个才国小。回到家里对弟妹最常出口的一句话就是:“出去啦!不要随便进我房间!”但是那一天的黄昏,和姚这样自然地独处在教室的角落,一个假装的房间,我第一次发现到,男生在一块儿不一定就得成群结伙吃冰打球。
“你唱歌给我听。”
“为什么?”
“因为我觉得你唱歌应该很好听。”
“为什么?”
“因为你说话的声音很好听啊!”
那家伙并不抬头,翻起作文簿算算到底写了几页,又再继续振笔疾书。
“怎么样叫说话声音很好听?”
“嗯……就是,睡觉前听的话会很舒服的那种。”
“喔,你意思是说,像李季准那种午夜电台的播音员吗?”
也不懂这句话哪里好笑,竟惹得那家伙先是扑哧一声,接着一发不可收拾:“哈哈哈——对对,哈哈哈,就像那样。”
平常只见姚爱摆一张酷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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