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南明日不落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326 大明外交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有正式地跟欧洲国家交换国书,互设使领馆,就是为了省去再一趟换国书的麻烦。当我登基之后,礼部可以着手此事,我们要在各欧洲主要国家建立使馆,并且代表我大明在欧洲的利益。至于我周边的国家,朝贡体系地进一步落实也非常重要。”

    大明新型朝贡外交体系,已经差不多有了一个涵盖各方面的雏形了。除了内地的省直辖市,殖民地的宣慰司,还有一些大明不适宜将之直接征服的国家,采用宣抚司制度,保留当地王室和统治班底,但整合在宣抚司行政体系之下。

    大明最开始实践宣抚司和附属国并行体制的地方是朝鲜,朝鲜尽管百般不情愿,但是朝鲜君臣很清楚自己没有实力抵挡摧枯拉朽消灭满清的大明,再加上白明修举出的例子实在不好反驳,他们确实背叛了大明,帮着满清打仗了。

    现在朝鲜的使臣就在顺天府,在准备朝鲜宣抚司成立的最后事宜,而朝鲜的国名也将正式变更为“大明朝鲜王国”。

    白明修同样向东南亚的一些国家提出了类似的要求,理由是施王化、广恩德于某某地,大明不忍某某地蛮荒落后、战乱频仍,以宣抚司治某某地后,各地将不再面对彼此的战争,更得到发展。虽然这个理由听起来是有些牵强,但是在很多明人的眼中,算是非常有道理了。大明富强,而周边小国羸弱,大明去管理他们,真的就是开恩一样。

    甭管这些小国愿意不愿意,反正就是这么给安排的。

    第一批被白明修排入宣抚司制度的朝贡国除了朝鲜外,还包括暹罗、柬埔寨、苏禄、琉球四个国家。中南半岛上的兰纳(老挝),在之前就是被缅甸统治的,连君主都要缅甸国王委任

326 大明外交(2/4)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