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潘红心说:完了!完了!
申潘红见郭崇韬问。他上前向郭崇韬磕了个头,他冲郭崇韬说道:“郭丞相,对于这个事只能说道安等贼人狡猾。当然,我也有才疏学浅。我也有工作做不到的的一方面。但是,我可从来没有草菅人命,我想谋害胡二虎一家的想法。在此事以前我和胡二虎一家无冤无仇。我害胡二虎一家,我凭什么啊?您说我工作做不到家,我承认。您说我不够做知县的资格,我承认。但是您说我草菅人命,我可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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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就这么结束了。
事后,郭崇韬把他这次审的经过上报了皇上李存勖。
不久,皇上李存勖的圣旨下来了:“对于申潘红,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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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潘红被杀了。
对于申潘红,在这里我还得多说几句。
申潘红那天所说的那几句“你说我工作做不到家,我承认;你说我不够做知县的资格,我承认;但是你说我草菅人命,我可不承认。”真是那样吗?
那得看这么说:
从事实上说,申潘红是草菅人命的,胡二虎一家没罪啊,人家没罪,你把人家杀了,这不是草菅人命,这是什么?
从当时申潘红的心里来说,申潘红又不能算是草菅人命,当时申潘红心里上想的是,胡二虎一家的罪犯,我让人杀罪犯是应该的。
不管怎么说,申潘红工作做不到家,申潘红不够做知县的资格,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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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三、钱四以后怎么样了呢?
以后郭崇韬还真兑现前言。
第二百八十六回、冤案终昭雪(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