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这匹母马,肯定跑不过对方的军马——不过打死对方倒很容易,但这次出来只是为了买卖,自己可真没想着搞事情。
但就这么过去,自己身上长枪短炮的,弄不好就被对方当成了独行悍匪。
犹豫了好一会儿,看对方又举起了枪,耿朝忠只得驱动马匹,慢吞吞的跑了过去。
走到跟前,看清楚了那军官的长相,二十多岁,看样子是个副官,后面还有个军官,应该是主官,不过都剃了胡子,一时分不清多大年纪。
那年轻军官看耿朝忠单枪匹马过来,看来人穿着西裤马甲,头上戴着个八角帽,看上去像是个出来游玩的公子哥,心里也稍稍放下警惕之心,不过还是拢住了缰绳,按惯例厉声喝问:
“哪里人?!干什么的?!”
耿朝忠指了指背后的水连珠,一脸无辜的回答:
“奉天人,来长春探亲,刚学会骑马,出来打狍子玩儿。”
那年轻副官又打量了耿朝忠几眼,看他身背长枪,腰间还跨着两柄短枪,怎么看也不像是胡子的哨探。
“好了,放他走吧!没哪个胡子这么骚包,身上背三把枪出来打秋风。”
后面那军官开口了。
耿朝忠一乐,拱手行了一礼,笑道:
“长官说的是,我就是出来玩儿,要是胡子看到军爷这威武雄壮的模样,早就跑没影了,那敢走过来。”
那军官微微一笑,挥挥手示意耿朝忠离开。
耿朝忠也看清了他的长相,年约二十八九,脸上风霜凛冽,虽然年龄不算很大,但一望就知道是个老行伍。
拱手告辞,
第九十四章 吴占魁(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