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想法是,能够与罗斯柴尔德家族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合作伙伴,而非他们的单纯的“买办”,拿一份佣金了事。
这是一个比较委婉的说法,说得明白点就是:自己做老板。
国外,罗斯柴尔德家族是摩根家族的“合作伙伴”;在国内,摩根家族也亟需找到一个既有雄厚实力、又有深厚政府背景的“合作伙伴”。
在j.p.摩根看来,花旗洋行就是最符合这种标准的伙伴了。
花旗洋行在这次购地中表现出来的眼光、实力和气魄,j.p.摩根十分佩服;其深厚的背景更是令人心动:同时拥有中、美两个国家最高层的资源。美国不消说了,日后进军中国庞大的市场,花旗洋行也是最佳的通路。
j.p.摩根手中可以拿出来交易的筹码,是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庞大资金——虽然不是摩根家族自己的钱,但确实是可以一定程度上由摩根家族自己支配的。
如果花旗洋行愿意“进行深入合作”,那么建议双方共同成立一家新商行,各占百分之五十股份,摩根家族将把家族自身绝大部分的业务注入这间商行。
关卓凡想,这么干,倒有点师法罗斯柴尔德家族创始人梅耶.罗斯柴尔德的意思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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