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战场时,另一方的追兵杀来了,于是这一方的统师与军师,联手作法引来大雾,将敌人困住,才得以顺利撤离。
因为最后所用的御敌之法,是一种“雾术”,但是“雾”笔画太多难写,于是改写成一个“巫”字取而代之。
这就是“巫术”之来历!
而且,这巫字也是个象形文字。
其上面一横,代表天或者雾,下边一横则代表地,而中间的那一竖就表示“引路符”。
至于在竖的两边,各有一个人字,右边那个代表统帅,左边那个代表军师,意思 是要两个大能联合起来,才能施展巫术。
又因为困住追兵后,将士们生还有望,喜极而欢呼“大雾!大雾!大雾!”因为声音原因,后来把这种,可施行大型“雾术”的大能,都称为“大巫”!
虽然这只不过是一家之言,但关于“巫术”和“大巫”的这个故事,还是蛮有意思 的,因此常乐记忆深刻。
《驱尸大法》中,对于尸体,有着一些要求,并不是所有尸体,都可供驱使的。
其中就有“三忌三喜”之说。
凡被砍头的,将其身首缝合在一起,受绞刑的,站笼站死的,这三种尸体,可供驱使。
他们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气,既思 念家乡又惦念亲人,可用法术将其魂魄勾来,以符咒镇于各自尸体之内,再用法术驱赶他们返回故里,先予结恩,后驱其为己战斗。
病死的,投河吊颈自愿而亡的,雷打火烧肢体不全的,这三种不能驱使。
病死的其魂魄,已往另一神 秘所在而去,法术不能够,把他们的魂魄
第122章 驱尸大法(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