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古之圣品,至尊至贵,人神 咸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携之轻便,佩之神 采,用之迅捷。
矛为兵刃中最长之物,有丈八蛇矛之称,传说远古有车战时代,两阵相对极远,非长兵不能及,故利用枪矛以为进攻之具,而佐之箭弩,矛之所以长丈八者,亦由于此,不过其有周转不灵之病。
盾,先有弓箭后有盾牌,甲胄之坚,不足以御箭,兵刃之利,不足以挡箭,于是盾牌之法出,因此盾牌又叫做挡箭牌,护身御敌,足以傲诸兵刃而有余。
斧,不但是兵器,而且可为刑罚之具。
刑书中有五刑,第四刑曰斧銊,五刑即甲兵、刀锯、钻凿、斧銊、鞭扑。
戟,上古显贵之家,皆立戟于门,以示官勋,是兵器而兼为仪仗,又名方天画戟,戟为戈、矛合体之兵,柄前安直刃以刺敌,旁有横刃,钶勾啄敌,具有勾刺的双重作用。
鞭,为短兵之一种,单双软硬之分,铁鞭为六角形,有的鞭首上联缀一条短铁链,上系两节铁棍,称做联珠双铁鞭,鞭虽属短兵类,但其形制较长,而且较重,需大力演练,主要靠重力打击敌人,使用者必须是力气大的人。
还有一种九节鞭,每一节长仅三至四寸,联以铁环,不用时,可以收小握于一手之中,或围绕腰际。用时抽开鞭头,套索于腕,猛力一抽,鞭即挺直,可用其击、笞、勾、缚,善用者常可胜敌人之刀剑,一击而可拖拉敌颈或腿,使其倒地。
锏,为短兵之一,方形有四棱,连把约长四尺,因形似简故名,其无刃,每距六七寸有节者,名竹节锏;自把至端,完全平直者,名方棱锏。
第511章 兵器(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