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迈步就走了进去,出来的时候已经穿上了一套洁白的丝绸长衫,脚下则是一双鹿皮短靴。
几个月没穿衣服了,刘秀还真有点不习惯,尤其是古装长袍这种衣服。
丝绸衣服唯一的好处是大热天的也不觉得热,反而清清凉凉的。
除了身上的这一套之外,刘秀还买了近十套衣服和鞋子,有丝绸的也有棉布麻布粗布的,店家包好全都在洛山身上。
然而买了这么多东西,却只花了刘秀不到五个银币,心中暗道一声真便宜。
原本刘秀是想给洛山也买两身的,但洛山死活不要,对此刘秀只能作罢。
洛山不敢要啊,店铺里的衣服就不是他这样的人能穿的,对于他来说贵得离谱,就刘秀身上穿的那一身,换算下来的话,洛山一家子一年的劳作估计都不够,这还是因为他家老爹是村长的前提下。
对于这个世界的金钱,刘秀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所以自然就不知道洛山心中的想法了。
“贵人穿上这一身衣服真好看,比那个田少爷更像富家少爷”离开衣服店的时候洛山扛着一大包衣服看着刘秀由衷称赞道。
摇摇头,刘秀笑道:“就我?还富家大少爷呢,得了吧,我就一个寻常老百姓”
洛山嘿嘿一笑没有接话。
值得一提的是,刘秀专门打听过,这个世界上并没有规定什么人应该穿什么,穿错了怎么怎么样,只要你有钱,哪怕是穿一身金甲别人也只有羡慕的份儿。
当刘秀再度来到洛桑之处时,洛桑差点没认出刘秀来,愣了一会儿才愕然到:“恩公?我以为认错了,啧,这一身行头,
第二十四章 石桥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