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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约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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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节民的规矩,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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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自豪,觉得自己混得倍有面子有出息。

    这些普通禁军将士和当时还属于小土的秘谍司这几人当时都属于穷光蛋,可没钱炫耀,买不起昂贵的蜀锦之类的高档货裹头,也舍不得把手里寥寥无几的那点钱花在头巾这种奢侈事上,还得留钱吃饭活命呐,对疯狂流行的时尚风潮只有干仰慕的份,都曾很羞愧自己草包混不出头,更感叹自己命不好,不能象赵老二那样生在有钱有势的好人家。

    李虞侯这样的,当时已经混成高太尉的亲信,有了点小权,却没钱大量花在头上,为追赶时尚,为证明自己混得不错也是命好有福的而硬是咬牙置办了几套昂贵彩绣裹头,并把这几件彩绣当宝贝一样珍视,只有外出时才舍得戴着显摆。

    时尚风潮的影响力惊人至斯,令人如今再回想,不禁要问当时的人是不是都特妈疯了。自己那时是不是也疯了?

    让诸贼惊恐的自然不是赵老二引领时尚的影响力,而是与时尚美好相对的另一面——凶名赫赫。

    赵老二的胆大嚣张凶暴行为屡屡刷新人们对纨绔的认知。

    那是个任性妄为,什么都敢干,什么祸都敢闯,什么强力人物都敢招惹的凶暴狂妄少年。

    管你是得皇帝宠信的皇宫太监大佬,还是凶险强大的绿林魁首,甚至是无法无天更可怕的造反逆贼首领,赵老二全不放在眼里。凡触怒了赵老二,只要遇上了,赵老二全都照惹不误,就不知道什么叫害怕什么叫得让着。

    赵老二的凶恶名却不但没减少引领时尚的魅力,反而促使他在时尚方面的影响力越发强横有力,让人更疯狂效仿。

    无它。

    只有命太

第154节民的规矩,终(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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