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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约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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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传统,习惯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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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等这些为官更重要的东西,把盖子一捂,哄骗打击掉以此闹事者,封锁舆论,事也基本就了了,若犯案现场的罪证当时就抹得干净,干得漂亮,连旁观目击者都没有,那就自动彻底没事了,就象从没发生过一样。

    这种事在地方上太多了,多得都已经成为社会正常形态之一,百姓都麻木地熟视无睹了,甚至认可是正常的事。中央官员绝大多数也不是一直在中央执政的,也在基层执政历练过,很了解这种情况,地方事务纠结民俗乡愿愚蠢野蛮刁民等因素,很复杂,也曾多次甚至经常这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处理过,争取完美的‘民不告,官不究’平息掉事件,冤死的已经灭绝了,还能怎么的?当权的利益各方都安心而满意,这个是官场最重要的,如此沟通协调好就行了。

    若是犯案干得不那么干净漂亮,连当事人也没当场死绝,这就有点麻烦。但也不大紧。

    无权无势的草民怼上有国家权力为靠山的强势官家人员,还能怎么的?

    再不公,再冤,再愤恨,民对官的侵犯也不能当场以凶对凶以暴治暴。官人不法,打你,抢你,污辱你妻女,想整死你,可你不是还没死吗?你得认清形势,知道自己的卑贱斤两,国家权力不是你草民能悍然耍性子对抗的,当时得忍着,屈从着侵犯,事后你可以上告啊,这不有有关部门上级管着吗?有地方告状啊。

    至于告了,没讨到公平,冤情没得解反而还格外遭遇了官方不公,甚至被满门灭口,那是另一回事了。

    反正不能一感觉不公、迫不得已就愤而恃武力暴力抗法。当官的不可以,小民更不可以如此。国家的统治威严秩序不容侵犯。程序和规矩

第1节传统,习惯了,上(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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