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的,我要带他回草原,在草原那达慕大会上,正大光明地用我的战刀杀死他……他居然敢把我的战刀扔在地上,我一定要让他知道得罪我的下场!”
火绫当初在京城被沈溪掷刀之事,草原上至今也无多少人知晓。
在鞑靼人眼中,这种举动是对人的一种巨大侮辱。头可断血可流,一旦把战刀拿出来比试,就代表神圣的决斗,亵渎敌人的战刀只有在用武力战胜对手后,但若在交战前,那就意味着双方不死不休。
以前亦思马因不允许火绫把被沈溪丢刀的事说出来,主要是为了避免影响火绫在鞑靼人心目中女战神的地位。
如今火绫见到大敌在前,一时间顾不上面子,居然当众坦诚……不得不承认,直爽是火绫最大的特点,她要跟沈溪拼命,就主动把之前所受屈辱说出来,让人知道她心中的愤恨。如此一来,变相地让军中上下知道了她的糗事。
“火绫,你被那个明人丢刀侮辱过?你怎么能忍受下来,当时为何不杀了他?你杀不了他,为什么不自杀以全名节?”其中一名千户出言喝问。
火绫被问得一愣,当下皱着眉头解释:“在明人的地界,我是客人,当时我承担的是出使的任务,并非杀人,他不肯跟我回草原参加那达慕大会,丢刀在地,是不懂我们草原人的规矩,我为什么要自杀?”
火绫是个认死理的女人,她可不认为自己要为沈溪一点儿不规矩的举动便引颈自杀,根本就没往这方面想过,但别人却觉得火绫是怕了沈溪,在被沈溪“严重侮辱”的情况下,既不做出反击,又不自我了断,这是孬种的体现。
“你们如果到了明人的地方,就会
第一〇八六章 杀夫仇,丢刀恨(第二更)(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