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形下,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遭遇到“同类”。
想想也是,发一封电子邮件,大概是网络上最难准确追踪、相对最安全的通信方式了。
联邦、乃至盖亚的互联网络,出于设计之初的一些规则,对邮件协议支撑的电子信箱,始终难以完全监管,也很难控制邮箱里泛滥的广告和垃圾讯息,作为使用者,可以通过名单列表将其屏蔽,但这也意味着,至少在目前,很难通过区区一封来历不明的邮件反向追踪到发送者,更遑论定位其坐标。
正因如此,“匿名者”提供的一个邮件地址,就称为见到其联系方式的“同类”们无意中约定俗成的,交换讯息的场所。
但事情真的只是这样吗,面对屏幕,方然不禁心生疑惑。
永生的执念,一旦在头脑中根深蒂固,任何微不足道的风险都会被映射成无穷大,即便通过电子邮件,被发现真实身份的风险也肯定不是零。
这些“同类”,数量,大概总有十几个之多,真的如此不介意自身的安全风险么。
这,似乎说不通,至少身为其中之一,他可不想在邮箱留言。
带着这种疑惑,首先确认一遍内容截取过程的安全,方然利用晚上的时间,反复、仔细的阅读这些邮件,渐渐形成了模糊的概念。
这些人,或者,这些分布在全世界的“同类”,表面上,的确在利用“匿名者”提供的邮件地址,作为信息交流的媒介;甚至,在一些邮件里,方然还发现了“同类”之间的互动,讨论,这让他相当新奇,那些讨论的内容,多少也和自己孤独前行时的思考有一定的重合度。
看来大家的想法
第九十二章 信箱(2/4)